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欧洲杯足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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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办〔2018〕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央和省属驻六安有关单位:
《六安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1日
六安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改善人居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活动。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全国绿化评比表彰活动实施办法》(全绿办〔2009〕9号)和《关于印发<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检查办法>和相应的<检查评分标准>的通知》(全绿字〔2009〕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发展理念,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总体要求,坚持统筹兼顾、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以林长制改革为统领,以乡村振兴为主抓手,深入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统筹推进城乡绿化,扎实推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活动,为建设美好六安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达到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建设标准,成功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市山区县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丘陵县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平原县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0%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水平,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深入推进绿色通道建设,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和绿化管护,大力发展林业产业经济,着力建设林业生态文化,实现林业建设再上新台阶。到2025年,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建设成果得到进一步提升,建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实现林业发展再上新高度。
三、创建重点工作
(一)实施绿化美化提升工程。一是加快生态修复造林。按照“主攻平原,提升丘陵、巩固山区”的造林绿化建设思路,攻坚宜林地、石质山和林间隙地造林,加快“四旁”绿化。实施长江防护林和退耕还林工程,推进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提升“三线三边”绿化水平,突出“一谷一带”和“江淮果岭”建设,加快农田林网造林。二是提升城镇园林绿化水平。坚持新建与提升并重,全面推进城镇公园、街道、水系、城市出入口、环城林带等各类绿地建设。市民出门300-500米内建有一定规模的休闲绿地、公园或广场。提升单位、企业、居住小区、停车场绿地建设水平。加快美丽乡村绿化美化。三是推进绿色通道建设。继续加快国省县道公路、铁路和河渠森林长廊建设,并将森林长廊向乡村道路延伸。打造中心城区“环状放射型”绿道网络体系,加快森林生态廊道建设。2018-2020年,全市新建绿色通道180公里。四是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大全民义务植树法律法规的宣传,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到2020年,全民义务植树建卡率达到95%以上,尽责率达到90%以上。建设一批义务植树基地。推进“互联网 ”义务植树活动。
(二)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结合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进一步提高我市森林质量和管护水平。一是抓好生态保护修复。进一步加大大别山地区水源涵养林建设,提高公益林管护能力和水平。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森林、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禁止古树大树非法移植,坚决制止乱采滥挖大树、古树,遏制大树进城之风。二是加强森林抚育管护。全面加强新造林保育养护,提高成活率、保存率和郁闭度。2018-2020年在全市实施中幼林抚育经营220万亩。积极培育混交林和异龄复层林,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培育大径材,提高林分质量,全面提升森林的多种功能。三是扎实推进防灾体系建设。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防灾体系建设,提升林业灾害监控与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实施生态产业富民工程。一是大力发展林业产业。着力培育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木竹加工和苗木花卉产业,以企业为龙头,发展订单生产、订单种植,形成“龙头企业 原料基地 专业合作社 林农”的发展模式,打造产业链,加快科技创新,推进林业产业现代化建设。二是加快森林旅游开发。推进天堂寨、白马尖、马鬃岭、万佛山森林公园,“一谷一带”、“九十里山水画廊”等生态旅游基地建设,着力发展竹文化、茶文化、花文化、药文化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林业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农家乐”等生态休闲旅游,促进林业第三产业经济建设。三是实施林业精准扶贫。加快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大力发展高效林业产业,提高林地生产力和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到2020年,全市林业总产值突破500亿元。有适宜发展条件的贫困乡(镇)村都能从特色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中获得更大利益,贫困林农林业综合收入逐年递增10%以上。
(四)实施创新驱动工程。一是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按照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方案》要求,推进林长制改革工作,着力完善林长组织体系,细化林长责任体系和工作体系。建立林长制改革督察制度,强化督察,跟踪问效。将林长制改革落实情况的日常督查和年度综合考核紧密挂钩,纳入党委、政府年度考核指标内容。二是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坚持农村林地集体所有制,巩固集体林地家庭承包基础性地位,继续完善确权发证,加强林权权益保护。积极开展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建立健全林权交易和林权融资市场体系,激发林业创新发展活力。三是开展创建活动。继续开展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建设,2018-2020年,全市新建省级森林城市1个,森林城镇16个,森林村庄180个。启动市级绿化模范单位创建工作,3年创建绿化模范单位50个。
四、实施步骤
(一)创建准备阶段(2018年6月-2018年9月)。主要任务包括:成立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组织机构,编制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启动大会,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宣传工作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0月-2020年3月)。在前期积极准备的基础上,对照绿化模范城市评比条件,各县区和责任单位对照目标任务,认真落实规划,精心组织实施,针对薄弱环节和个别不稳定的硬件指标,大力开展绿化模范城市建设,建设一批城乡绿化精品工程,确保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各项评价指标全面达标。
(三)申报验收阶段(2020年4月-2020年9月)。系统收集整理相关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创模材料等,对照相关考评体系分类归档。开展指标鉴定和自查验收工作,开展补差补缺,完善申报验收材料,迎接考核验收。
(四)完善提升阶段(2020年9月-2025年)。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巩固提高创建成果,确保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复核检查合格。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细化责任。市委市政府成立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指挥部,做好督促、协调和指导工作。依据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要求,加强各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机构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围绕创建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履行职责,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科学规划,突出特色。按照绿化模范城市建设理念,立足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水平,科学编制《六安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总体规划》。规划立足六安实际,体现地方特色,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是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层层动员,全面发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创建工作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植绿、护绿、兴绿、爱绿的绿色文明意识,营造创建活动良好氛围。
(四)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市、县(区)要加大绿化建设的资金投入,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工作。依托林业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投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区域谁负责、谁的产权谁负责、谁破坏谁治理”原则,采取责任制形式,将单位庭院、住宅小区等绿化任务落实到有关单位。提倡“社会绿化社会办”,动员社会力量认建认养绿地,捐资社会绿化工程。
(五)严格考核,狠抓落实。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要求,建立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目标责任制,把创建工作纳入县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市创模指挥部对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督查,对工作迟缓、敷衍应付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提请市委、市政府予以追责。创建成功后,及时开展考核评比,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
附件:六安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市任务分解表
六安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市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创建指标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一 |
领导重视程度 |
|
|
1 |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高度重视国土绿化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经常抓,业务部门具体抓 |
市林业局 |
各县区政府(管委) |
2 |
实行了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建有绿化示范点 |
市林业局 |
各县区政府(管委) |
二 |
绿化机构建设 |
|
|
1 |
绿化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机构健全 |
市编办 |
各县区政府(管委) |
2 |
配备有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人员和专项经费 |
市编办、 市财政局 |
各县区政府(管委) |
3 |
能有效地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绿化工作 |
市绿化办 |
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
三 |
绿化规划、计划 |
|
|
1 |
制定了科学的城乡绿化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 |
市发改委 |
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
2 |
有切实可行的绿化年度计划和考核目标。 |
市林业局 |
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
四 |
义务植树 |
|
|
1 |
制定了推动当地义务植树工作的管理办法,建立了义务植树登记卡和考核制度。 |
市绿化办 |
各县区政府(管委) |
2 |
以街道和乡镇为单位,建卡率达95%以上 |
市绿化办 |
各县区绿化办、林业局 |
3 |
义务植树形式多样,属地化管理措施落实,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以上。 |
市绿化办 |
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
五 |
造林绿化成活率和保存率 |
|
|
|
年降雨量平均在400mm以上地区,植树成活率达90%以上,保存率达85%以上;人工种植牧草成苗率达90%以上,多年生牧草保存率达85%以上 |
市林业局 |
各县区林业局 |
六 |
城乡绿化建设 |
|
|
1 |
城市绿化布局合理,体现以人为本,市民出门平均300-500米以内建有一定规模的休闲绿地、公园或广场 |
市城管局 |
各县区政府(管委) |
2 |
公园、绿地规划科学,植物配置合理,突出以乡土树种和乔木为主 |
市城管局 |
各县区政府(管委) |
3 |
注重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停车场绿化、生态景观效果好 |
市城管局 |
各县区政府(管委) |
4 |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绿地率达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0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6平方米以上 |
市城管局 |
各县区政府(管委) |
5 |
郊区的山区森林覆盖率达50%以上,平原达20%以上(南方达15%以上),丘陵地区达30%以上,乡镇政府所在地和村屯绿化覆盖率分别达30%和25%以上 |
市林业局 |
各县区政府(管委) |
七 |
绿色通道建设 |
|
|
1 |
城市交通主干道绿地率达25%以上,次干道绿地率达15%以上 |
市城管局 |
市交通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
2 |
市区江河、湖泊等水体及铁路、公路沿线绿化良好,生态景观突出 |
市水利局、市交通局 |
市城管局、省淠史杭管理总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
3 |
城郊结合部建有环城绿化带或绿化片林 |
市城管局 |
市重点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
八 |
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绿化 |
|
|
1 |
机关、学校、医院、部队营区等单位绿地率达35%以上 |
市城管局 |
军分区、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
2 |
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 |
市城管局 |
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
3 |
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设有防护林带,绿地率不低于40% |
市城管局 |
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
4 |
70%以上的单位庭院、居住区的绿地率达到省级标准 |
市城管局 |
市住建委,各县区政府(管委) |
九 |
绿化管护 |
|
|
1 |
重视绿化成果的保护和管理,管护措施、资金和人员落实到位 |
市林业局 |
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
2 |
严格依法治绿,近3年无严重滥砍滥伐林木、侵占、破坏林地和绿地的现象发生 |
市林业局 |
各县区政府(管委) |
3 |
无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发生 |
市林业局 |
各县区政府(管委) |
4 |
无明显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
市林业局 |
各县区政府(管委) |
十 |
古树名木保护 |
|
|
1 |
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制度健全 |
市绿化办 |
各县区政府(管委) |
2 |
对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建立了档案,设立了标志,划定了保护范围,管护措施有力,古树名木管护良好 |
市绿化办 |
各县区政府(管委) |
3 |
近3年没有采挖、移植、买卖古树名木的现象 |
市绿化办 |
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重点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
十一 |
绿化宣传教育 |
|
|
1 |
积极开展绿化宣传教育工作,措施得力,形式丰富多彩 |
市委宣传部 |
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皖西日报社,各县区政府(管委) |
2 |
公民的绿化意识强,随机抽样调查公民对绿化重要性的知晓率达85%以上 |
市委宣传部 |
市创模办,各县区政府(管委) |
3 |
对本市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的群众支持率达80%以上 |
市委宣传部 |
市创模办,各县区政府(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