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欧洲杯足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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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预算报表
1.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收支总表
2.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收入总表
3.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支出总表
4.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基本支出总表
10.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项目支出总表
11.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2.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4.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3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3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3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六发〔2019〕6号)文件规定,六安市林业局主要职责是: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9号)和《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六发〔2019〕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林业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三条 市林业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定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
(二)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指导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公益林划定落界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和草原的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草原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全省湿地保护相关标准,组织编制全市湿地保护规划。指导开展全市防沙治沙等荒漠化防治工作。
(四) 负责推进林长制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和改革规划,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承办市级总林长、总督察长、副总林长、副总督察长、省林长制办公室等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市级林长制办公室工作。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落实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规定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自然保护地。组织、指导、监督全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遗产、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编制全市自然保护地规划,贯彻执行自然保护地标准,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承担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还湿还草,指导监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的实施,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和实施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良种选育、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救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控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控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市级国有资产,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各县区市级以上林业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和草原发展的经济调节建议,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的实施。
(十三)组织指导全市林业科技、教育和合作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林业科技项目的组织指导和实施。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二、部门预算构成
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4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六安市林业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2 |
六安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3 |
六安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六安市林业工作总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
|
|
截至2022年12月,六安市林业局及局属单位实有各类人员104人,其中在职 42人、离休0人、退休62人。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我局将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省委有要求,六安见行动”的要求,紧盯“质量、速度、位次、激励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全力提升林业保护发展水平。确保完成2023年度营造林、林业产业发展目标,守好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底线,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创新。
(一)守好生态底线。一是重点开展自然保护地及林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持续开展森林督查和打击破坏湿地、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二是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四化”管理制度,紧抓森林防火责任落实、火源管控、隐患排查和宣传打击不放松,加快实施中央财政森林防火高风险治理项目,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三是扎实开展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疫情防治,坚决守牢林业生态保护防线。
(二)促进林业发展。一是持续开展“增色添美、更新改造、补助抚育、融合调整、扩面增绿”五大行动,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2023年营造林计划任务。二是实施林业产业提升行动,重点支持油茶、毛竹、林下经济发展,在示范基地建设、培育领军型加工企业、创建公共品牌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和针对性。
(三)全力争先进位。紧盯“速度、位次、激励”, 聚焦林长制改革争先进位,重点支持4个林长制改革先行区和6个林长科技示范区建设,瞄准林业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国有林场绿色经营、林权改革等难点热点问题,加大改革探索和创新突破力度。结合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林长履职机制,着力巩固和扩大我市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成效。
(四)做好试点示范。一是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印发并加快实施国储林建设方案,指导各县区根据实际编制国储林建设规划,引入央企或国企上市企业参与投融资,加快构建国储林 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森林旅游等发展模式,着力实现国储林项目与林业及相关产业的互促互进、融合发展。二是全力争取国土绿化示范试点项目。盯紧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政策窗口,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汇报对接,全力争取省林业局的帮助和支持,力争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成功。三是深入开展森林碳汇行动。成立林业碳汇工作专班,谋划建立市级统筹、各县区参与、第三方开发的林业碳汇合作平台,加快推动我市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进程。
(五)抓好对口合作。围绕实现“六安市林产品走出去,上海市资本、技术和人才引进来”,与上海市林业局联合制定对口合作方案,重点围绕国土绿化提升、林特产品产销对接、森林康养旅游产业互促共赢、六安优势主导林产业深度开发和技术人才交流合作等方面开展项目合作,着力激发六安林业产业发展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六)强化招商引资。重点围绕正在跟进的招商引资项目,落实专人专班,加大洽谈力度,增强服务的专业性和主动性,着力协调解决项目推进难题,推动线索项目加快签约、签约项目更快落地。同时,围绕招商引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一步挖掘线索、谋划项目、强化服务,着力扩大招商引资成效。积极争取、全力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保障,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预算表由以下14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1.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收支总表(附件表1)
2.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收入总表(附件表2)
3.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支出总表(附件表3)
4.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4)
5.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6)
7.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7)
8.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8)
9.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
11.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
12.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
13.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3)
14.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表14)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六安市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851.22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3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收入预算2851.22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2022年预算增加338.08万元,增长13.45%,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中央财政六安市森林火灾高风险治理工程项目结转资金编入2023年度预算使用。
三、关于2023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支出预算2851.22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338.08万元,增长13.45%,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中央财政六安市森林火灾高风险治理工程项目结转资金编入2023年度预算使用。其中,基本支出951.02万元,占33.35 %,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项目支出1900.2万元,占66.65%,主要用于林业改革发展专项业务工作、林业资金保护和修复、森林防火物资购置和中央财政六安市森林火灾高风险治理工程项目。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851.22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51.22万元;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851.22万元。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22万元,占2.71%;农林水支出2716.08万元,占95.26%;住房保障支出57.92万元,占2.03%。
与2022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8.08万元,增长13.45%,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中央财政六安市森林火灾高风险治理工程项目结转资金编入2023年度预算使用。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51.22万元,较2022年预算拨款增加338.08万元,增长13.45%,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中央财政六安市森林火灾高风险治理工程项目结转资金编入2023年度预算使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22万元,占2.71%;农林水支出2716.08万元,占95.26%;住房保障支出57.92万元,占2.03%。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815.88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331.51万元,增长68.44 %,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月基础性绩效奖列入预算。
2.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257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19万元,下降 6.88%,下降原因主要是林业改革发展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减少。
3.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023年预算0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1090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主要是林长制改革建设项目经费未编制预算。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3年预算1623.2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1533.2万元,增长1703.56%,增长原因主要是中央财政六安市森林火灾高风险治理工程项目结转资金编入2023年度预算使用。
5.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款)2023年预算20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442.5万元,下降95.68%,下降原因主要是2023年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77.22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24.31万元,增长45.95 %,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月基础性绩效奖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57.92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18.24万元,增长45.97 %,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月基础性绩效奖增加。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23年预算0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17.68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主要是上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六、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1.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6.15万元,公用经费84.87万元。
(一)人员经费866.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3.23万元、津贴补贴53.36万元、奖金151.29万元、伙食补助15.12万元、绩效工资74.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2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8万元、住房公积金57.92万元、医疗费4.12万元、退休费177.86万元、抚恤金5.46万元、生活补助12.36万元、医疗费补助5.6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5万元。
(二)公用经费84.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万元、会议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工会经费10.36万元、福利费0.1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15.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元。
七、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1900.2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35.98万元,下降1.86%,下降原因主要是林长制改革建设项目经费未编制预算。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90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1900.2万元)。
十、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30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399万元,下降93.01 %,下降原因主要是林长制改革建设项目经费未编制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0万元,占100%。
十一、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165 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274万元,下降62.41 %,下降原因主要是林长制改革建设项目经费未编制预算。
十二、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六安市林业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7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6万元,2022年相比持平,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按照规定配备局属事业单位的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3年六安市林业局编制项目绩效目标2个,预算资金287万元。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总体目标是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总体描述,绩效指标是总体目标的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统一按照三级设置,一级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两大类,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属于产出指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属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具体指标和指标值。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六安市林业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六安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六安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六安市林业工作总站等3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4.87万元,较2022年增加1.98万元,增长2.39%,增长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六安市林业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六安市林业局固定资产总金额329.48万元,较上年减少23.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200.28万元、专用设备95.57万元、其他资产33.63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购置费0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指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预算报表(14张)
附表:
表二、2023年收入总表.pdf
表三、2023年支出总表.pdf
表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pdf
表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pdf
表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pdf
表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pdf
表八、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pdf
表九、2023年基本支出总表.pdf
表十、2023年项目支出总表.pdf
表十一、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pdf
表十二、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pdf
表十三、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pdf
表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pdf